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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学习《山西师范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和《预审读规定》的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9-04-03阅读数:

2019327日星期三晚上19时,我院在04618教室召开学习《山西师范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和《预审读规定》的讨论会。本次会议由张仲伍副院长主持,张永清院长和全体导师参加了这次讨论会。

会议开始,张仲伍副院长传达了《山西师范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他强调硕士生导师应该认真学习,积极查摆自身问题,深刻了解研究生导师“三大素质”、“八大职责”、“四查机制”和“九项纪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张仲伍副院长还强调学校已将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未来还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对于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导师给予表彰与奖励,对于违反立德树人职责的导师,会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理措施。

接着,张仲伍副院长传达了《山西师范大学硕士预答辩预审读文件》,他强调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与预审读工作。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先由本人进行自检自查,再由指导教师进行初审。导师初审通过后,所在学院(所)须组织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1-2名)对论文进行预审读。负责预审读的导师应针对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读简表》,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在完成修改工作后,形成送审稿,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人员审定通过后方可外审。

此后,王蕾老师与大家分享了《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问题学位论文约谈办法》,她指出为保证学位论文授予质量,学校制定了本办法。本约谈办法指的是校、院两级研究生管理部门通过约请谈话、指出问题、沟通信息、学习政策、分析讲评等方式约见问题论文主体(学位点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指导教师、研究生),来警示或提醒被约谈单位对存在问题予以纠正,并依法进行告诫、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的行政措施。

最后,张永清院长做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各位导师一定要提高警惕,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与实际行动来帮助和督促研究生高质量完成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

 

 张仲伍副院长主持会议

 

 王蕾老师分享《约谈办法》